永寿院开展专项行动推动首批散葬烈士墓迁葬入园
缅怀先烈 祭奠忠魂 英魂永在 浩气长存
2021年11月15日,在永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永寿县人民检察院、永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散葬烈士墓集中迁移入园仪式,将刘玉俊、王德财烈士墓迁移至永寿县烈士陵园集中安葬。
永寿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及其他县级有关领导,各镇办、县级各部门,公安、武警、中小学生,刘玉俊烈士、王德财烈士亲属代表及社会各界代表等,共约150人参加迁葬仪式。
2021年11月15日上午11时,刘玉俊、王德财2名散葬烈士灵柩覆盖国旗,由警车开道护送至县烈士陵园,随着《思念曲》奏响,2名礼兵手捧烈士灵柩,3名礼兵护送走向烈士墓位,县委书记王飞同志宣读祭文。参加仪式的人员以鞠躬、默哀、献花的方式深切缅怀先烈、祭奠忠魂。
今年以来,在永寿县委的领导下,永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部署的“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活动和陕西省检察机关“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各镇(街道),开展散葬烈士纪念设施拉网式排查活动,根据调查情况及烈士纪念设施的管护现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协调会等方式推动散葬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针对发现的刘玉俊烈士墓线索,组织干警和永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多次赴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寻访刘玉俊烈士亲属,对接联系烈士墓迁移保护相关工作,按照“应迁尽迁”原则,在经征求烈士家属同意的基础上,于2021年11月15日,将刘玉俊、王德财两座散葬烈士墓迁移至永寿县烈士陵园进行集中管护。
迁葬不是结束,是更好保护的开始。下一步,在永寿县委的领导下,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继续跟进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加强与永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镇(街道)等部门的协作,形成英烈保护协作机制,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宣传英雄烈士事迹,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向着既定目标奋勇前进,为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永寿县人民检察院 图文:唐铁军、王丹
编辑:段雨晨 校对:邵晓明 审核: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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